深加工结转 -米乐m6平台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的经营活动。
深加工结转一般涉及2个企业,属于上下游关系,加贸企业a将生产出来的成品卖给加贸企业b,企业b将其作为料件进行进一步的加工。结转双方均为加贸企业。
深加工结转的作用
深加工结转避免了加工贸易产品的实际进出口环节的运输和通关费用,结转手续简便,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物流成本,更好的适应了企业的发展需求。
深加工结转和余料结转的区别
深加工结转是成品与料件之间的流转,从上游企业的成品流转至下游企业作为下游企业的料件继续加工生产。
余料结转则是料件与料件之间的流转,从本企业一本手册的料件流转至另一本手册继续作为料件加工生产。
深加工结转的办理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的,转入企业、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报。深加工结转办理流程如下:
1、转入企业申报深加工结转
转入(进口)核注清单
2、转出企业申报深加工结转
转出(出口)核注清单
3、转入企业申报深加工结转
转入(进口)报关单
4、转出企业申报深加工结转
转出(出口)报关单
温馨提示:
1、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
参考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6号《关于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的公告》
内容:允许企业每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核注清单及报关单进行集中申报;需跨核销周期的,可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
出台前:按原有规定,企业要在每月15日出台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情况进行集中申报,且不得超过手(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
解读:
深加工结转便于企业开展上下游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配送,有利于压缩生产原料的配送时间,降低运营成本,能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按原有规定,企业要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情况进行集中申报,且不得超过手(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改革后,允许企业每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业务进行集中申报,企业可以多出15天时间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对于需跨账册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的,企业可选择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
需注意的是,结转双方企业在办理深加工结转申报业务时,应协商统一在年前或年后办理,避免出现一方年前办理、一方年后办理的跨年申报情况。
2、不得办理深加工结转的情形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3修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得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
(三)由于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加工贸易企业未按照海关规定进行收发货的,不得再次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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