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率 -米乐m6平台
退税率一般是出口退税率的简称,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退税的要素之一。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国家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国际贸易的变化等情况,来适时调整某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以此来起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贸易顺差、甚至控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作用。
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率为13%、10%、9%、6%、0%,仍保持五档。
退税率现行规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一)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二)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2024出口退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1%: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商品,如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货物(包括单采血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等。
13%:适用于出口卷烟、出口粮食、出口盐、出口饲料、出口化肥、出口种子,以及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14%、16%:这两种退税率的具体适用商品并未在搜索结果中列出。
2.特殊商品的退税率
17%:对出口卷烟,增值税一律按17%的退税率执行。
10%、9%、6%、0%: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3%、10%、9%、6%、0%五档,具体的商品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
3.钢铁产品和其他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自2024年7月15日起,财政部宣布取消40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玉米淀粉及部分塑料及制品等。
4.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的退税率
5%的退税率: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规定出口退税率为百分之5的货物,按百分之5的退税率执行,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百分之5的货物一律按百分之6的退税率执行。
下表为:有出现在2024年出口退税代码表中,但未出现过在2023年中。大多数为代码新增或拆分而来。
退税率如何查询
以宁波地区出口退税率的查询操作为例进行说明:
出口企业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总体上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进入退税率查询界面,二是输入商品代码或商品名称,完成查询。
1、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中心】-【出口退税管理】
2、左侧列表点击【快速入口】
3、在左侧列表选择【基础数据】-【标准代码】,点击【海关商品代码】
4、输入需要查询的商品代码或者商品名称,点击【查询】,完成查询操作。
离境退税率及退税额计算
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应退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出口退税概述
出口退税:全称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持和鼓励作用。
出口退税的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
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又免又退)。是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
①出口的货物前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
②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不免不退)。就是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适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
“免抵退”税与“免退”税办法中的“免、抵、退”概念如下: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外贸企业相应的进项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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